“执法之要,在于安民”。弱势群体是需要国家与社会重点关注并加以扶助的特殊群体,维护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更是执行工作中的重中之重。10月22日,砚山县法院配合五华区法院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快速执行完毕一起涉刑事案件的退赔款项,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李某以投资“期货”为由,在昆明地区进行非法集资,目前已接到报案的受害人共计700余人。自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以来,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躲避执行,执行干警无法联系到李某。10月22日,五华区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执行线索,赶到被执行人李某的户籍地砚山县进行调查。为方便开展异地执行工作,五华区法院立即向砚山县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
在收到五华区法院协助执行函后,砚山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与五华区法院干警开展查人、找物等工作。在砚山法院执行干警的支持配合下,一组干警深入调查,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另一组则强化执行力度,由砚山法院执行干警协同五华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的老家。
两地执行干警敲开了李某老家的门,其家中仅有其父母,未发现李某的行踪。就在本次行动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再次通过走访邻居,到村民委员会和户籍地派出所了解被执行人情况等方式,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询问,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放下了心理防线交代了赃款藏匿位置。两地干警立刻开展搜查,分别于被执行人的老家搜出赃款40万元,于其在砚山县的出租屋内搜出赃款80万元,此外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购置的奔驰车一辆。
两组执行干警汇合后,发现其尚有15万元仍未履行。经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拒绝将剩余案款履行到位,也将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被执行人当即凑齐了余款15万元。随后,两地执行干警立即带着被执行人李某及执行到位的款项全部存入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中。至此,执行标的135万元全部到位,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两地法院的联合执行彰显了法院之间协助执行、攻坚克难的协作精神,拓宽了执行思路、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为异地执行、交叉执行积累了经验。未来,砚山县法院将积极践行“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凝聚执行合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寄语】
在这里,提醒广大朋友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任何以“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为宣传方式的融资信息都不可轻信。“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决定投资时,多问问家人及身边的朋友,多想想投资的项目有没有问题,多了解有没有风险。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力,切勿轻易冒险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