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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执】《预处罚决定书》发出后,拖欠20年的执行案款“秒到账”
作者:陈瑞  发布时间:2024-12-09 15:08:55 打印 字号: | |


“案件过了20多年啦”“我们没有财产”“我们无权处置”对于砚山法院执行法官来说,这些都不是阻挡案件执行的理由!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源于2001年的积案,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向案件承办法官送来锦旗

2001年,陈某因某村小组拖欠工程款,将其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村小组需赔付陈某工程款2万余元。然而,村小组事后拒不履行,陈某多次讨要仍无果,2003年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直至2008年,法院虽多次执行,却因村小组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进展受阻。

7月,陈某再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74日立案。承办人田晓东法官迅速展开行动一方面进行线上网络查控,另一方面深入村小组实地调查。该村村长表示:“我们没钱!”在小组拒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田晓东查控到该村集体财产由某单位进行统一管理,于是依法向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单位主动把案款划到法院账户,以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该单位却“村集体账户难以分清”“无权代付”“案件久远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理由拒绝。

案件进展到关键阶段,执行工作却两头遇阻”,田晓东法官并未因此退缩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深知一旦退缩,案件将会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结案,如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她想到了一个“破题”办法。

田晓东果断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在听取案件办理过程的汇报以后,会议认为,该案件确实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相关单位拒不配合执行,会议决定向该单位发出《预处罚决定书》

《预处罚决定书》下达前,被执行人及某单位态度强硬,宣称二十多年都执行不了的案件,现在想执行,难了……1125《预处罚决定书》顺利签发并送达,上面载明“……限xx单位于20241129日前协助办理上述款项的扣留、提取事项。逾期将依照……规定对xx单位进行罚款,罚款数额以100万元为限某单位在接到《预处罚决定书》后,拖欠了20多年的执行款“秒到账”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体现了砚山法院执行团队专业素养与捍卫公正的坚定决心,更是对胜诉当事人长达20余年合法诉求的有力回应。执行法官们在面对重重困难与外界压力时,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智慧和勇气强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

这一案例也为今后处理类似复杂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进一步强化了砚山县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坚定决心与使命担当。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