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了20多年啦”“我们没有财产”“我们无权处置”对于砚山法院执行法官来说,这些都不是阻挡案件执行的理由!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源于2001年的积案,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向案件承办法官送来锦旗。
2001年,陈某因某村小组拖欠工程款,将其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村小组需赔付陈某工程款2万余元。然而,村小组事后拒不履行,陈某多次讨要仍无果,于2003年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直至2008年,法院虽多次执行,却因村小组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进展受阻。
今年7月,陈某再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7月4日立案。承办人田晓东法官迅速展开行动,一方面进行线上网络查控,另一方面深入村小组实地调查。该村村长表示:“我们没钱!”在村小组拒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田晓东查控到该村集体财产由某单位进行统一管理,于是依法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该单位主动把案款划到法院账户,以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该单位却以“村集体账户难以分清”“无权代付”“案件久远,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理由拒绝。
当案件进展到关键阶段,执行工作却“两头遇阻”,田晓东法官并未因此退缩,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她深知一旦退缩,案件将会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结案,如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她想到了一个“破题”的办法。
田晓东果断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在听取案件办理过程的汇报以后,会议认为,该案件确实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相关单位拒不配合执行,会议决定向该单位发出《预处罚决定书》。
在《预处罚决定书》下达前,被执行人及某单位态度强硬,宣称“二十多年都执行不了的案件,现在想执行,难了……”。11月25日,《预处罚决定书》顺利签发并送达,上面载明“……限xx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协助办理上述款项的扣留、提取事项。逾期将依照……规定对xx单位进行罚款,罚款数额以100万元为限”。某单位在接到《预处罚决定书》后,拖欠了20多年的执行款“秒到账”,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体现了砚山法院执行团队专业素养与捍卫公正的坚定决心,更是对胜诉当事人长达20余年合法诉求的有力回应。执行法官们在面对重重困难与外界压力时,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智慧和勇气强力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
这一案例也为今后处理类似复杂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进一步强化了砚山县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坚定决心与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