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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清仓显威力 9年积案终执结
作者:吴钰莹  发布时间:2024-07-02 15:10: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11万元执行案款全部到位。这件历时9年的终本案件,不仅见证了执行干警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更见证了法院执行措施的不断完善。

【基本案情】

2013年,大伟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载老王一家外出,驾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路边公里桩及行道树相撞,致王某儿子小王死亡。经法院审理,判决大伟赔偿老王一家丧葬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大伟给付一部分案款后,仍有11万元未按时履行,经老王一家申请,砚山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进行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大伟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其外出打工去向不明,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院成立了清仓小组集中对终本案件进行攻坚。该案作为超5年以上的终本案件且执行标的高达11万元,被纳入清理范围。执行法官将案件恢复执行,对大伟名下所有财产重新查控,成功冻结金额5千余元,随即乘胜追击加大对大伟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力度。最终被执行人大伟将所有案款一次性履行到位,历时9年的终本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一晃9年,也许当初的一纸判决早已变皱发黄,申请执行人对追索赔偿也渐渐不抱希望,但执行法官却始终未曾放弃过案件的执行,随着执行措施的不断完善,仍然能让被执行人切身感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威力。案件‘终本’不是‘终止’,更不是“一终了之”,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才是正道,拒不履行或躲避执行,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谓的“终本”,是指执行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出现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查不到财产、财产无法处置等情况,案件就会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暂时结案。随着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开展,砚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增加执行威慑,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空间。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法院将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继续加强终本案件的深度清查,努力推动执行积案“历史包袱”减负释压、有序出清,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