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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为群众“解纷”,为执行“减负”
作者:蔡瑾  发布时间:2024-05-15 15:51: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入户办案”的方式,一次性调解了14起肥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现场履行完毕,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减轻了执行压力。

基本案情:原告王某某于2022年与14位花农签订肥料购销合同,按约定交付了肥料,但农户未向原告支付肥料款。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法院收到材料后,在征得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前提下,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考虑到案件标的数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主动上门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被告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摆明事实证据,同时又从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劝导被告要理解原告经营的不易,原告也要考虑被告家庭的实际困难。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当场收到14名被告给付款项共计12960元,14起肥料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砚山法院坚持将“诉源治理”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以立审执衔接配合为着力点,依托“诉前调解+履行”工作机制,把“末端执”转变为“源头治”,努力减轻执行端口工作压力。下一步,砚山法院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通过情理法相融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推动案件当事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从源头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兑现胜诉权益“加力提速”。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