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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又侵权了!
作者:黄璐  发布时间:2024-06-17 08:46:46 打印 字号: | |


“我怎么又侵权了!”这是近年来,砚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注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2023年年末砚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的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为有效缓解受案压力,该批案件均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

案情速递:李某在某购物平台上开设了一家服饰店,为了让自己的服饰店更吸引人,李某从网络上找了一些精美的图片上传到自己的店铺内,但李某没想到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因为李某上传的图片系A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于是A公司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砚山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沈光春同志来调解此案,经过沈光春同志多次释法析理,成功通过“以调代判”在诉前化解了包含李某在内的五件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寄语:使用他人作品,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在使用文字作品、图片、音频、视频等素材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成为侵权人;如遇到侵权,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