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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能否直接到法院起诉?
作者:陈俊杰  发布时间:2024-06-17 08:17: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却先起诉至法院。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呢?

基本案情:浙江某公司与张某在平台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对解决争议并约定了仲裁机构,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能按时偿还借款,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经砚山县人民法院查明,仲裁条款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仲裁条款有效,浙江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直接诉至法院,砚山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法官寄语:仲裁和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对解决争议并约定了仲裁机构,且仲裁条款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背离合同约定,直接诉至法院。

法规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