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物业纠纷矛盾频发的现状,砚山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以“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司法建议”组合发力,高效将大批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截止2023年11月30日,我院共收到物业纠纷类案件起诉材料376件,其中诉前调解331件,进入诉讼的程序仅有45件。
一是以“示范诉讼”推动“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纠纷。由于同个小区的物业纠纷通常为具有共通事实和争议焦点的批量案件,若直接全部进入诉讼程序受理,一方面增加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大法院的受案压力。对于此类案件,我院以每家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小区为单位,选取1至2件案件立案,由法官统一裁判尺度先行审理,将判决作为“示范诉讼”样本,其余案件根据情况分流至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本院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等处,由各调解员以同小区“示范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为指引进行案件调解,妥善、高效调解撤诉248件,取得“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以“司法建议”推进“府院联动”,有效预防纠纷。我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物业服务纠纷类案件有大范围蔓延的趋势,物业服务公司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对业主的需求未及时提供服务等问题,对此,我院以司法建议工作为发力点,积极作为、能动司法,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于2023年8月向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县住建局加强指导,规范、约束物业管理公司,加大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住建局于2023年11月函复我院,推动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并将砚山县24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云南省物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今年以来,住建局已化解涉及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33件,通过府院联动加强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步工作中,砚山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对物业纠纷类案件进行类案梳理,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区域形成示范典型案例,联合砚山县住建局不断完善形成砚山县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为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提供行为指引,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