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熊某某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倾心为民”的锦旗分别送到砚山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李国继及书记员董云林的手中,真诚感谢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帮忙追回了借款。
2017年,被告向原告熊某某分先后两次借款8000元,约定了还款时间并出具了欠条,到期后还剩余3200元一直拒不赔还。今年4月,熊某某起诉至砚山法院,砚山法院收案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遂将该案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处理,经审理,判决由被告黄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还熊某某借款32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履行判决内容,原告熊某某由于不识字也不懂强制执行程序,再次向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求助。李法官一方面安排书记员帮助原告熊某某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项,另一方面及时联系被告,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经多次督促,被告最终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向原告熊某某履行完毕全部欠款。
案件虽小,折射的是砚山法院“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担当,一面锦旗,既是对砚山法院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对砚山法院审执工作的鞭策与鼓励。下步工作中,砚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树牢“如我在诉”的理念,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注重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履行督促等工作责任,努力避免矛盾纠纷复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