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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执行 三小时打通群众回家路
作者:彭玉奇、蔡雯竹  发布时间:2023-11-30 08:36:40 打印 字号: | |


1124,砚山县人民法院快速执行完毕了一起当天立案的相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三小时,便打通了当事人的回家路。

【上午10时,“法官,我要申请强制执行!”1124日上午10点,当事人老林来到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他和邻居老李因为相邻权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老李拆除挡住老林家通行的木板。如今,距离判决规定的时限已经过去了半年多,老李家的木板却仍然挡着老林家的通道,并且老李拒绝拆除。眼看老林的女儿即将举办婚礼,却连回家的路都没有,老林这才情绪激动地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李拆除木板,恢复老林一家的正常通行。

【上午11时,“出发!”立案法官了解到案情后,认为该案比较紧急,便和执行局负责人进行沟通,告知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在立案将案件立案后,执行局负责人立即对案件进行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申请执行人一家即将举办婚礼,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出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一声令下,法院干警出发前往双方争议地。

【下午13时,“路通了!”】来到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老李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深入交流,发现两家父辈原本是胞兄,分家后原本一直和睦相处,争议地界也长期作为通道给老林一家使用。但2021年底,双方因琐事闹了纠纷,老李便故意用木板将通道挡住,不让老林一家通行。了解到事情原委后,执行法官以亲情为切入点,阐明法理及利害关系,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解。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老李的情绪慢慢转变,双方积怨已深的关系得以缓和。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老李一家对木板进行了拆除,老林回家的路终于通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从申请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三小时,砚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不仅打通了当事人的回家路,更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用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把“案结事了”体现到每一件案件中。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