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千万案款当庭支付,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作者:李龙涛  发布时间:2023-11-29 11:18: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并兑现了一起标的超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新疆某某公司与原告云南某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支付含工程款在内的各项款项共计10622118.53元。

该案双方当事人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被告要求原告先行入场施工并承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原告垫资施工至2022年11月后因被告未履行承诺支付工程进度款而被迫停工。双方对计量工程发生分歧,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等各类款项1300万余元。

以理明人。因该案兼具标的巨大、无书面合同、款项未结算等疑难复杂情形,双方当事人彼此都据理力争,毫不让步。砚山法院深入分析研判,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言明利弊,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

以情动人。合议庭始终保持与双方公司负责人的联系,听取双方诉求,“背靠背”进行分别调解,努力寻找突破点以及双方的利益契合点,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共识。

以法服人。审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县域重点工程项目,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合议庭开诚布公地向双方代理人讲明了裁判思路,释法晰理,由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权衡利弊。经过合议庭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0622118.53元,一起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就此化解,实现企业权益双赢,护航企业发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砚山法院在涉企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始终坚持“高效便民、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目标,积极发挥审判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