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西:
本院受理罗平远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622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李国继
地址: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电话:0876-3139711
邮政编码:663100
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杨西:
本院受理罗平远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622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李国继
地址: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电话:0876-313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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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