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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09:32:01 打印 字号: | |

李云花:

本院受理砚山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 2622 民初 30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李国继

地址: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电话:0876-3139711

邮政编码:663100

 

 

 

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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