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砚山县某砖厂法定代表人余某某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公平正义 义正辞严 锄强扶弱”的锦旗送到了砚山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林启鹏的手中,并表达了对调解员的的感激之情。
2014年4月,田某某因建设水窖项目,到砚山某砖厂购买免烧砖,并约定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付款。工程完工后,田某某在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后,对于余款33000元一直未支付,砖厂多次索要未果,且一直联系不上田某某,无奈诉至法院。
砚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经诉前调解申请人同意后,委派本院特邀调解员林启鹏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因田某某下落不明,调解员根据砖厂提供的信息,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田某某,通过耐心细致地进行大量释法工作,并告知田某某拒不支付货款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双方就案款履行达成和解协议,长达八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化解。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更是一份责任。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夯实诉源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