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李康丽成功调解了3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34名农民工追讨了劳务报酬近5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郭某等34人受胡某雇佣在农场务工,工作完成后,双方对工资进行了结算,但因胡某资金紧张,一直未能支付,并出具了拖欠工资的欠条,约定了付款日期。到期后胡某未能如约付款,经多次讨要无果,郭某等人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郭某等34人到砚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胡某,追讨劳务工资。
砚山法院立案庭认为这34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适合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在征得郭某等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接到诉讼材料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核查案件证据,并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努力,终于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特邀调解员是经县人民法院、县司法选任,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符合调解的人员。特邀调解具有耗时短、费用低、程序简等优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维权。
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实质化解纠纷理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拓展司法服务渠道,以“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把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矛盾纠纷“分出去”,持续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3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