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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终本后,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吴钰莹、蔡雯竹  发布时间:2023-09-05 15:41:14 打印 字号: | |


什么是终本?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终本后,当事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了一件两年前的“终本”案件,申请人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基本案情】202010月,7名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砚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砚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运用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信息、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14月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恢复执行】今年,砚山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有款项可供执行。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案财产进行查控,在院、局领导的调度下为该案打开绿色通道立即恢复执行。通过再次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账户存款确实足以履行完毕其所承担的义务。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精准把握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对该案从诉讼到首次执行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释法析理,适时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和解,最终在一次次耐心、深入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项。

【法官说法】终本的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的是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终本只是程序性、暂时性地终结案件的执行,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或者执行法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