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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有组织犯罪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作者:岳兴星  发布时间:2023-09-05 15:39:5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营造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824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到七都国际广场,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们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中,法院干警深入住户、商铺等场所,通过相关案例解析、发放宣传单、法律亮点解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法律条文,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提高了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的积极性。

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法院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深入学校、乡村等,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夯实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