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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地生嫌隙 法官勘察促和解
作者:蔡雯竹  发布时间:2023-09-05 15:36:53 打印 字号: | |


817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到维摩乡某村小组现场调查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5块土地引发的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纠纷,修复了受损的兄弟亲情。

原告王甲与被告王乙系同父异母的兄弟。717日,王甲诉称其兄长王乙侵占了他的土地共计2.32亩,要求王乙返还侵占的土地,并支付承包地租金11600元。

法官实地调查发现,争议地块的地界明晰,理应不会被侵占。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用平实家常的言语、耐心细致的态度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引导兄弟俩从矛盾争议焦点出发,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原来,兄弟二人早年间因2000元的地租款引发争议,王乙心存怨愤,便故意占用了王甲的五块土地,试图以此挽回“损失”。

了解矛盾的根源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长达4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双方解开了心结,王甲自愿支付王乙地租款2000元,王乙则同意在庄稼收成后退还占用的土地,一起亲兄弟间的争地纠纷得以化解在诉前。

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兼顾乡土人情,以灵活有效的诉前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