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上十点,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夜幕中办结2起执行案件,为当事人送去案款3万元。
当天下午五点,执行员王夕在院机关办结2件执行案子后,和两名同事一起驾车到昆明寻找案件当事人。晚上九点半,执行员找到了第一名当事人,为其送去执行案款3万元,因路灯昏暗,他们举起手机照明,方便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十点,找到第二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至此,执行员跨越300余公里,在微光下办结两起案件。
案件办结后,执行干警们并没有找地方休息,而是直奔曲靖,方便第二天一早办理其他案件,到达曲靖已是晚上十二点……万家灯火时,他们没有归家,因为他们不仅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群众利益的捍卫者!
为更好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调整上班时间:提前上班与办案系统“赛跑”,推迟下班和被执行人“周旋”,夜间执行、周末加班更是成为常态。他们说:“即使身如微光,也要将公平正义之路照亮。”在没有灯光的执行路上,他们便是那夜间最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