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受理了一起购买餐食未付款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案件顺利化解,被告主动支付了餐费,原告撤回起诉,取得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社会效果。
拖欠餐费起纠纷。2023年1月26日,被告弥勒某公司一高管与原告苏某某口头约定,由原告加工餐食送至被告承揽位于平远的农业基地供工人食用,并具体商定了送餐的时间、数量、价格及质量等细节,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经结算,餐费共计25450元,由被告弥勒某公司高管向苏某某出具欠条。欠条约定期限届满后,经原告苏某某多次联系,对方均拒绝接听电话,催要无果后遂将被告陈某某、弥勒某公司、文山某公司诉至平远法庭。
实地勘察化矛盾。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沈亮法官立即对案情开展分析研判,由于被告陈某某与弥勒某公司之间相互推诿,均故意回避支付餐费,导致无法联系到案件当事人。为促进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化解,承办法官主动出击,多次到涉案的文山某公司实地走访,向工作人员和基地工人进一步了解、核实案情。在取得被告有效联系方式后,利用休息时间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在确保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重新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信任关系,避免对簿公堂,影响公司信誉。
案结事了促人和。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申请撤回了起诉。最终,本案取得圆满完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同时,苏某某对平远法庭法官表示感谢,赞誉平远法庭能聚焦“四度”为群众办实事,真正做到了法官有精度、法律有尺度、审判有温度、服务有速度。
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将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痛点、堵点,充分践行能动司法、为民司法,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