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俭锋、广南绿晟蔬菜种植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天金与被告唐俭锋、广南绿晟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提交的(2022)云2622民初3209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承办法庭:砚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承办人:王文专
电话:0876—313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