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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取巧买假证 东窗事发被判刑
作者:王洲艳  发布时间:2023-06-15 17:02:33 打印 字号: | |

615日上午,砚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买卖身份证件案,被告人李某某因购买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这是砚山县法院审理的首例买卖身份证件罪刑事案件。

2018年某日,被告人李某某看到路边电线杆上有办理驾驶证的广告并联系对方,花费1580元购买了一本机动车驾驶证。20221161648分,李某某驾驶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广昆高速1086公里500米砚山北连接线处,被砚山县公安局查获其购买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经鉴定,李某某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假驾驶证。

庭审前,砚山县法院为被告人李某某指派驻院值班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庭审中,法庭调查了本案的犯罪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和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某某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相应证据认可无异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对购买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过审理,根据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结合被告人李某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未经专业培训考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走捷径投机取巧买伪造驾驶证,置交通秩序管理和社会公众安全于不顾,必将接受法律制裁。伪造、变造、买卖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法律后果。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