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正值维摩乡赶集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维摩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金毛狗”案件,该案是砚山县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过程,为赶集群众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11日,被告人黑某某到麻栗坡县六河乡某村向曹某某(另案处理)收购“金毛狗”,运至砚山县维摩乡某村房屋内堆放及加工,后被公安民警查获,疑似金毛狗根茎886根,总重量3674.32斤,疑似金毛狗切片189.24斤。经鉴定:查获的疑似金毛狗为金毛狗科金毛狗属金毛狗制品,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黑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黑某某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黑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周华法官就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组织旁听群众观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展板,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增强了群众保护国家珍稀植物的法律意识。
科普知识
什么是“金毛狗”?“金毛狗”是一种蕨类植物,又名“金毛狗蕨”,因其露出地面部分密被金黄色长茸毛,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故称金毛狗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CITES附录二保护植物,属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现今自然分布范围主要为云南、贵州、四川、广东、福建、浙江及海南等省。金毛狗的根茎即为中药材狗脊,具有祛风湿、补肝肾、强腰膝之功效,用于风湿痹痛,腰膝酸软,下肢无力等,除此之外,金毛狗脊还具有园林观赏和食用价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发展的基础,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想买一些不熟悉、不常见的植物,可以在网上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提高对重点保护植物的辨识能力,切勿以个人喜好采摘保护植物,也不要为了私利非法买卖国家保护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