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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法院:保春耕护民生 为农户找回“丢失”的土地
作者:王继武  发布时间:2023-04-18 17:15:35 打印 字号: | |

谷雨栽早秧,节气正相当。云南省砚山县正值春耕备耕农忙时节,为了不耽误农户的春耕生产,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情系民生,妥善化解一起3年的土地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备耕播撒及时雨

张某某李某某均系砚山县平远某村农民,两家耕种土地相邻,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土地面积栽种。2014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栽种的地被种植三七经营户租赁2020年租赁合同到期,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相继栽种各自的土地,张某某认为李某某占用0.6亩,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到实地调解未果。20234月,正值栽种节令,张某某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反映土地纠纷问题,砚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为恰逢春耕期间,为不耽搁农户春耕生产,由一名副院长带领平远法庭干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在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调解员、测绘员的配合下对两家持有的权属土地实地勘查测量,获取界址点位坐标,清晰、准确还原地块样貌,土地纷争顺利解决提供了科学的精准数据李某某占用张某某承包土地0.4法庭干警和当地政府一个多小时摆事实、讲道理分析矛盾、权衡利弊,从人情世故、法律法规等多角度进行疏导解,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确定双方土地边界并设置标记,为张某某找回丢失3的土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开设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法庭+村委会+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为春耕生产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1-4月,共审理执行涉农案件13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1.49万余元,发放便民诉讼材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 400 余人次,为困难农民缓减免诉讼费2.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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