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栽早秧,节气正相当。云南省砚山县正值春耕备耕农忙时节,为了不耽误农户的春耕生产,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情系民生,妥善化解一起3年的土地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备耕播撒“及时雨”。
张某某与李某某均系砚山县平远某村农民,两家耕种土地相邻,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土地面积栽种。2014年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栽种的土地被种植“三七”经营户租赁,2020年租赁合同到期,张某某、李某某等农户相继栽种各自的土地,张某某认为李某某占用其耕地0.6亩,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到实地调解未果。2023年4月,正值栽种节令,张某某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反映其土地纠纷问题,砚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为恰逢春耕期间,为不耽搁农户春耕生产,由一名副院长带领平远法庭干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在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调解员、测绘员的配合下,对两家持有的权属土地实地勘查测量,获取界址点位坐标,清晰、准确还原地块样貌,为土地纷争顺利解决提供了科学的精准数据,李某某占用张某某承包土地0.4亩。经法庭干警和当地政府一个多小时摆事实、讲道理,分析矛盾、权衡利弊,从人情世故、法律法规等多角度进行疏导调解,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确定双方土地边界并设置标记,为张某某找回“丢失”3年的土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开设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法庭+村委会+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为春耕生产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1-4月,共审理执行涉农案件13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1.49万余元,发放便民诉讼材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 400 余人次,为困难农民缓减免诉讼费2.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