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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证驾驶酿事故 校园巡回审理敲警钟
作者:何佳印、罗朝尹  发布时间:2023-04-12 17:55:46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县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聚焦法治宣传短板弱项,紧扣“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目标导向,全力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地落实。2023412日上午,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砚山县阿舍中学,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件发生于2022720日,未满16周岁的原告杨某杰载人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被告张某华驾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最终造成原告受重伤二级,乘坐摩托车人员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后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对事故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为原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乘坐摩托车人员不承担责任。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原告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提起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依法进行了各自的陈述和答辩,依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主审法官王金霞同志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朴素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以平易近人的态度有条不紊把控庭审,案件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和煦的春风里握手言和。随后,王金霞法官针对本案中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无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教育,为在场学生普及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引导旁听学生遵守交规,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全校150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现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治魅力。

庭审结束后,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川以“法爱同行你我他 和谐校园笑哈哈”为题,围绕校园霸凌这一主题,从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处理措施、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讲座,讲座结合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告诫同学们要不负韶华,做一名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普法主力军作用,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把案件办理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让普法宣传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帮手,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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