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兑现胜诉权益的重要手段。近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平远法庭执结两起案件,短短一周内连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为砚山县法院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公正执法、公道人心,司法为民、执法高效”点赞。
打架斗殴,获刑又赔偿医疗费
2020年9月,被告人杨某与何某因口角发生冲突,造成何某轻微伤,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赔偿何某医疗费等共计33851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0元,余款3851元,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判决生效后,由于杨某长期未支付余款,何某向砚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依法将杨某名下车辆、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杨某当即承诺两个月内履行义务。但两个月过去了,杨某仍然未交纳余款,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杨某,严厉指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将强制变卖查封的车辆,杨某这才认识到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时向何某交纳了赔偿余款3851元。
分家析产,兄弟一方拒付款项
2021年,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李小江诉李大江分家析产一案。双方系胞兄弟,因析产产生纠纷 ,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李大江支付原告李小江18万元。李大江上诉后,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2月,李小江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向李大江发出法律文书,责令李大江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同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措施对李大江财产进行查封,在强大的执行措施震慑之下,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和说服教育,李大江支付案款18万元。
鲜红的锦旗彰显了执行干警执法为民情怀。下一步,砚山法院将始终牢记守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合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在提升执行到位率上狠下功夫,让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