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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云2622执73号
  发布时间:2023-03-13 08:28:10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徐伟杰,男,1987年9月13日生,汉族,云南省砚山县人,住云南省砚山县稼依镇大稼依社区石子街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孙吴县元强储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伟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伟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确保债权的实现,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伟杰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及徐伟杰名下云A68R09号车辆线索,使债权得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按照债权实现金额30%兑现悬赏金。

二、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三、公告期为一年。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876-3121096、0876-3124870

线索提供电话:0876-3888407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5:30

 

 

 

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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