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下午,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县内首例养老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曹某驰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杰、曹某驰退赔38名被害人的被骗款共计人民币1478359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县老年协会代表、县妇联、部分受害人家属、融媒体记者共50余人参加了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杰注册云南句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砚山、文山、马关等地租房套牌经营“龙润大健康”店,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杰组织被告人曹某驰,李某晓(另案处理)等人通过赠送鸡蛋、面条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进店登记名字、联系方式,定期以做活动为借口,电话通知中老年人到店里听取保健品、药品、组团旅游等宣传,后向其骗取购买“龙润茶股、收藏本、中国名人名画、收藏玉碗、一带一路钱币、国债、投资入股某某山庄、借款不归还”等方式进行诈骗,涉及被害人38人,被告人张某杰诈骗金额1478359元,被告人曹某驰参与诈骗金额285460元。
砚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注册公司为幌子,组织被告人曹某驰等人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获取中老年人信息,并对保健品、药品、旅游等进行宣传,骗取其购买商品、钱币、国债、股权等实施诈骗,犯罪对象为中老年人,诈骗人数多,持续时间长,数额特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的坚强决心,将进一步发挥震慑效应,形成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庭审结束后,法官和办案民警对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以案释法,为旁听人员播放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小视频、发放了宣传资料。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技术不断进步,各类诈骗套路也层出不穷,老年人因防范意识薄弱,常常成为诈骗犯罪的重要目标。为此,我们提示广大老年朋友全力守好“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