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砚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砚山县委员会的民主监督和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州中级法院指定审理和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本院的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5.对本院的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廉政建设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报处和查处本院干警违纪案件。
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7.规划、管理本院财务、装备工作。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综合办(含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平远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落地生根。
围绕构建大安全格局,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和新《民事诉讼法》,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法治宣传,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推进精细化接访,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举措,健全权责统一的审判权运行体系。深化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加强流程节点精细化管理,强化审判管理促质效。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大案精审,注重优化机制提质效。向科技借力,构建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为人民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加强教育监督管理,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着力锤炼司法能力,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培养,不断提高在新时代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1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2.0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56.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95.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度结转项目收入361.30万元,二是本年度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13.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62.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0.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1.3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3.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度结转项目收入361.30万元,二是本年度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13.0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8.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0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预算在职人数72人,本年度预算在职人数68人,人数减少导致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5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13.0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085.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03.80万元,主要用于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553.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法院办案业务费及专用设备的更新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3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5.3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7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在编人员的其他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3.1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总额40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3.0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1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4次,共计接待132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9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 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最高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 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二)人民陪审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善人民陪审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完成人民陪审员培训1次,保障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率达100%。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规定职责所必需的、直接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包括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等。
(三)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强化诉讼服务区域功能合理设置,有利于实施高效诉讼服务。增加诉服便民停车区、信访接待窗口、扩宽安检通道,有效解决了群众诉讼“诉累”“跑累”“问累”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的综合便民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站式”建设。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退费、集约化送达、保全、鉴定等多项业务,实现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能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渠道。
2.网上立案。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接收当事人、代理人(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相关起诉材料,全程网上审查立案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一种立案方式。当事人可以借助互联网,在家中就能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3.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协作服务。目前,两级法院全部实现了跨区域立案,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557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4.53万元,固定资产4941.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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