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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法院“一把手”带队下沉基层巡回办案
作者:李龙涛  发布时间:2021-08-20 15:16:5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在实处。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志萍带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事审判庭书记员、法警大队法警一行6人到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大寨居民小组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该村部分干部、群众以及当事人家属2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法庭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曾志萍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为方便群众诉讼,确定到当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并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宣传

原告与被告系同胞姐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以原、被告母亲为户主,家庭共有4名承包人口;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除仲裁裁决确定的两块田地外,其余田地村小组均发包给被告李某才,原告认为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原告李某会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巡回法庭设在该村党员活动室,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后,随着法槌声响起,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审理中,诉讼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了意见,重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法庭调解阶段,曾志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用通俗语言讲解土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经过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表示,休庭后,法庭将会同当地村干部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争取用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基层群众诉讼难问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