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经砚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曾志萍同志任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泽江向曾志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曾志萍同志向宪法宣誓,并作表态发言。曾志萍同志表示,自己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1月23日,经砚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曾志萍同志任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泽江向曾志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曾志萍同志向宪法宣誓,并作表态发言。曾志萍同志表示,自己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