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砚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民法典》
作者:梁巍  发布时间:2021-02-01 17:22:1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施行,为使干警更加全面理解《民法典》精神,正确适用《民法典》规则,切实将纸面上的《民法典》转变为审判生动实践,129日,砚山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志萍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带领全院干警学习《民法典》。

会上,曾志萍同志首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进行传达学习,随后,曾志萍同志针对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和解释,尤其是办案过程中常见的婚姻纠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等案件适用《民法典》情况进行了分析。曾志萍同志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加强《民法典》的学习,统一法律适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请主审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确保把好案件质量关和法律适用关。

通过学习《民法典》,广大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开展对《民法典》的常态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在下一步工作中,砚山法院将在干警们自身学懂学透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宣传走进乡村、社区和学校,提高普通百姓对《民法典》的认识,拉近《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