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时期,砚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第一时间成立了砚山县人民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从1月29日起先后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发布了《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砚山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提示》等诉讼服务提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操作指南,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办理诉讼事务,同时对已排期开庭的案件依法进行延期,并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自1月28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对全院干警假期去向情况、接触人员情况、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排查登记,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自2月2日起,对院机关和平远法庭全部区域实行每日消毒。建立了来访人员、车辆登记报告制度,对来院开庭、立案、信访、办事等外来人员详细询问登记其近期行程,并进行体温检测,要求进入院机关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欲进入院内人员予以劝阻和释明。
县法院驻村工作队员也于1月31日全部到岗开展抗击疫情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标语、设置检查点、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对赶集的村民进行劝返,全方位守护挂钩村委会群众健康。2月3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同志带队到阿绞村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汇报,详细了解阿绞村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疫情防控物资情况、各村小组卡点监测工作和村委会的餐饮保障工作情况。
面对疫情,砚山县人民法院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准备工作,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始终相信,只要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定能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