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推动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审判工作的需要。10月31日上午,砚山县2019年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在砚山县法院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绍琼、张坤能出席了宣誓仪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上,黑绍琼副主任首先宣读了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李汝恩等77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并与张坤能副主任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在黑绍琼、张坤能、徐开敏等领导同志的监誓下,77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在奏唱国歌后,由新任人民陪审员潘晓英领誓,面对庄严的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砚山县首批人民陪审员。
黑绍琼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做好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司法局副局长郑有鹤参加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