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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法院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反家暴阳光司法活动
作者:陈俊杰  发布时间:2019-10-25 15:24:02 打印 字号: | |

深入推进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1024日上午9时,蚌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砚山县人民法院与县妇联共同组织到蚌峨乡开展以反家暴为主题阳光司法活动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蚌峨乡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联代表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与被害人韦系婆媳关系,214两人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随手拿起一根棍殴打婆婆韦某,致韦某轻伤一级215日,王到蚌峨派出所投案自首。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当前,农村地区仍存在部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家庭暴力等案件时有发生,通过这一的审理,让群众深切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同时也让群众近距离了解司法审判工作,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永远不会缺位。庭审间隙,法院干警和妇联、蚌峨乡政府工作人员结合双提升工作的开展,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电信诈骗宣传。县妇联尚位晶主席还就反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向在场群众进行了讲解。

通过本次阳光司法活动,在以案释法的同时,也向群众传递了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有力推进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雯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