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实现砚山县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本院决定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开敏(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罗 凯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赵雁春(副院长)
刘建伟 (党组成员、副院长)
傅得斌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马玉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家亿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陆伟民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邬宜郿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执行局,负责日常工作,由陆伟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高德勇、孙永斌、廖丽、杨增跃、李国继、卢嘉强、王刚、贺智伟。
砚山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