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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部署会在砚山召开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06 15:38:47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下午,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砚山县人民法院召开“百日执行攻坚战”工作部署会,会议总结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对下一步解决执行难进行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实现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突破,取得决定性成果。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有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由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主持,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余相勇、覃珊及全体执行干警,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全州县(市)法院执行局长和内勤参加了会议。

   在部署会上,西畴、富宁、马关、砚山各县法院执行局长对今年以来开展执行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发言。随后,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余相勇宣读了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的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的措施和要求。

  李有生局长指出,全州执行局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州执行工作,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一是要紧紧围绕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注重执行质量效果;二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高执行办案效率上来;三是全州两级法院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严的问责、动员最大的力量,确保全州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任务目标实现。

  李有生局长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惩罚与执行措施相结合工作力度;二是要加大执行财产变现力度;三是要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四是要加大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五是要积极争取执行案件的司法救助资金,对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救助;六是要高度重视执行指挥平台的管理、应用,补齐短板。

  李有生局长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关系到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以“四个基本”是“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任务目标实现;二是要按照“四个基本”的要求,严格进行评估体系开展执行工作,做到建立台账、查漏补缺、逐项落实;三是要强化执行公开树公信,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规范办理执行案件,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