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砚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陆伟民、副局长高德勇一行在下乡办案返回途中偶遇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执行干警及时向受伤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加以施救。
当天上午9点左右,砚山县法院执行局陆伟民、高德勇两位同志按照工作计划前往砚山县八嘎乡执行案件。下午16时30左右,在返程途中,偶遇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辆载粮三轮摩托车侧翻在路旁沟里,驾驶员瘫坐路边,车上所载的粮食、物品散落一地。见状,陆伟民、高德勇同志立即停车查看。经了解,驾驶员头部、手部有不同程度轻微受伤,因惊吓和为车辆、粮食散落一地犯愁而瘫坐地上,但整体并无大碍。陆伟民、高德勇对驾驶员一番安慰后,冒着近30摄氏度的高温,采取用木棒撬、用石头垫、徒手抬等方式,历时一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将侧翻的车辆移到公路上并把散落的粮食等物品装上车。驾车的村民拉着满头大汗陆伟民、高德勇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在这荒山野岭的我真不知道该找谁来帮忙”。陆局长仔细交待他以后驾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再次发生事故,看着这位驾车的村民驾车离开现场时,二人才驱车返回。
砚山县法院两名干警见义勇为,在群众遇到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彰显了人民法院干警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高尚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