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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法院执行信息化查控让 “老赖” 无处遁形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03 16:48:42 打印 字号: | |
  5月2日,砚山县法院借助执行查控平台将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黄某某逮个正着,这是今年砚山县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布控成功查获首名被执行人行踪的案件。

  2015年8月12日,黄某某拖欠康某某103吨钢筋款28.6万元,案经砚山县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由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支付康某某货款28.6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黄某某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康某某申请砚山县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黄某某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长期躲避执行。在2017年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中,砚山县法院依法启动执行查控平台,连接公安网协查被执行人黄某某行踪。5月1日,执行法官收到云南省公安短信平台布控信息后,执行干警于5月2日凌晨4时迅速出动,在文山市某宾馆将熟睡的黄某某找到,并将其带到砚山县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严厉警告,指出隐匿、逃避法院执行,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继续逃避、抗拒执行,将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惩处。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黄某某终于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法官主持下,黄某某与申请人康某某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某当即支付1万欠款,余款分两次支付完毕,并由案外人赵某某作为此案的担保人。

   今年4月,砚山县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以来,充分利用信息化查控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处力度,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7件次,协助冻结(扣划)存款16件次,推动14件案件顺利执行,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的困境,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