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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2-27 15:26:38 打印 字号: | |
  2017年2月25日下午,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开敏所作的《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徐开敏同志当选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州委常委、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砚山县委书记李红向新当选的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开敏同志颁发当选证书。

  徐开敏在工作报告中提出:2013年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迎着案件持续上升的压力,积极适应新常态,通过审判执行彰显司法担当,为全县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受理各类案件7220件,结案7074件,结案率97.98%,一审服判息诉率92.18%,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1.16%,审判质效保持了稳健运行。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打造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五个司法”为牵引,切实履行好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开敏同志所作的《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砚山县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来源:院机关办公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