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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张学群院长一行深入砚山县法院调研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28 16:43:42 打印 字号: | |
  11月24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一行深入砚山县人民法院,就审判执行、司法改革、诉讼服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并看望慰问砚山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

  当天下午,张学群院长率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司改办主任赵利军,研究室主任伍玉荣,新闻办主任张宇等一行到达砚山县法院,看望慰问砚山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并与干警一起合影留念。随后,张学群院长实地了解砚山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大楼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审判法庭、工业园区诉讼服务站等情况,张学群院长在听取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工作汇报后,对砚山县人民法院为当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诉讼服务站(点)等工作做出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

  张学群院长指出,砚山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发展后劲力足,民族文化富集,地域风情浓郁;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广阔,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确实是个好地方。砚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充分履行审执职能,为砚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活动站,将诉讼服务延伸的便民服务平台有亮点、有特色,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张学群院长强调,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需要继续加强,我们必须借着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考核成果的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全省法院得到全面落实。二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回应群众关切,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思路和举措等都要进行督察执行实施,确保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三是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版的应用,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衔接,促进审执工作体系的现代化。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这是件大事,要定岗定位,要组建新的团队,要完善新的制度,按新的团队、新的模式来办案,充分发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山州委副书记、州政法委书记吴长昆,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桂琼,砚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良成,砚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江涛,砚山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杨宗伟参加调研活动。
来源:院机关办公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