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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法庭夜晚到南斗村开展巡回审判
作者:王洲艳  发布时间:2016-09-21 14:47:41 打印 字号: | |
  2016年9月12日晚,平远镇大白户村民委南斗村在夜幕下显得格外安静,唯有一户老农家庭院、门外却挤满了人,打破了山村的沉静。这里并不是在开会,更不是村民在搞什么集体活动,而是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利用晚间时段深入村寨开展的便民巡回审判——这里在开庭。

 今年2月中旬,李某乘坐由其儿子驾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经过南斗村,行至本案被告聂某岳父家门口时,巧遇聂某驾驶一辆农用车从路旁岔口向公路路面倒车,张某因操作不熟避让中致使摩托车侧翻,导致其母李某从摩托车上跌落后与聂某驾驶的农用车碰撞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同意私下解决,故未要求交警部门到现场处理。然而李某治愈后,在与聂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却产生较大分歧。李某于8月10日诉至砚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聂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砚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交通事故侵权,又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且双方当事人就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案件事实存在较大的争议。为了能够公平公正划分责权化解矛盾,尽最大限度调和当事人之间的分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对案情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承办本案的主审法官韩红超决定带领法官团队前往事发地,“还原”事实真相,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

考虑到秋收在即,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团队一行到达南斗村时,已是掌灯时分。借着农户家中的灯光,围绕情、理、法,原被告双方在主审法官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协商。在相邻们的见证下,经过三小时的调解,李某与聂某最终协商一致达成了赔偿协议,原本棘手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忙完一天农活的前来旁听的四乡八邻无意间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堂讲座。

 近年来,平远人民法庭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民服务新举措,始终践行司法为民主旋律,坚持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群众。充分利用晚间、周末、饭点向忙于耕种、收割的当事群众送达文书材料,将巡回法庭延伸为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院坝法庭、夜间法庭“五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模式,通过法官多服务,让群众少辛苦。使矛盾纠纷得到高效、便捷化解的同时,坚持司法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努力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让更多老百姓通过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来源:平远法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