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文山某电力物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7月24日经砚山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李某自愿于同年10月25日前支付文山某电力物资公司货款72500元及利息2000元。但期限届满后李某并未按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文山某电力物资公司遂向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砚山法院受理后,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李某便“消失了”,金融、房管等系统也无法查到其名下财产信息。后多次查找、查询亦无结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人权益迟迟无法得以兑现。
2016年入夏以来,砚山县法院大力推进“夏季执行攻势”,将李某等一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电视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8月15日,声势浩大的执行宣传车队在砚山城区、平远、稼依、维摩等乡镇巡回宣传,高音喇叭滚动播放《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在砚山地区社会引起较大轰动,先后有一批失信“老赖”慑于法律的权威主动到法院履行兑现了案款。
8月19日上午,“消失了”一年多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砚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承诺愿意将其所欠文山某电力物资公司的74500元货款全部支付,并请求人民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当天下午李某到法院一次性交款完毕后感叹道:“法院动真格了,身边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是老赖,这个压力太大了,身边都是白眼,根本没有办法躲,也没办法正常生活,现在钱交了,我就是无债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