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爷,我们是法院的,今天到你们村宣讲法律知识,有什么要咨询法官的吗?”这是砚山县法院到精准扶贫点阿猛镇阿绞村开展普法时的一幕,也是该院开展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当日,该院副院长赵雁春、审监庭庭长鲁绍江先后为阿绞村村民上了法治教育课。随后,法官们向村民发放了禁毒防艾、诉讼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小册子,为村民解答了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知识。
砚山县法院院长徐开敏介绍,在普法工作中,砚山县法院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载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进行“以案普法、送法下乡、双语普法、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模式,拓宽了普法宣传领域,取得“审理一件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巡回法庭送法下乡
2014年初,砚山县纪委决定组织全县部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观摩职务犯罪现场庭审,砚山县法院积极配合县纪委部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让庭审成为廉政警示教育的课堂。双方每年选择部分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纪委组织案发单位或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2015年以来,砚山县纪委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旁听砚山县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现场接受教育的领导干部4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砚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砚山县法院以巡回审判为依托,以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载体,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法庭搬到学校、机关、社区、农家院,使更多群众接受法律知识教育。
“吴法官,你用我们苗族话讲法律,我听懂了。”这是该院苗族法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普法时,一名七旬老人的一番话。在少数民族村寨,该院充分利用懂壮、苗、彝语言的少数民族法官,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进行“双语普法”。
在审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时,该院还把法庭搬到当地开庭。2015年4月,该院到者腊乡中学公开审理廖某等8人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一案,通过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给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六五”普法至今,砚山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共682场次,接受法治教育人员达10余万人次,有力促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创建普法教育新模式
砚山县法院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载体、内容和方式,有效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2008年,该院就开通了官方网站,通过不断升级完善,设立“便民服务”等栏目,为群众诉讼咨询提供指南。
2011年6月,该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打造“一网双微”普法工作格局,同时不断创新微博、微信平台内容,向群众推送。
2013年起,该院对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范围大、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同时积极尝试探索“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带着微博去执行”等微博直播新方式,通过直播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让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起到普法教育作用。
2011年以来,该院共发布各类信息2600余条,阅读量1000余万人次,转评5万余条,为创建普法教育新模式平台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官参与社会普法
2014年10月,砚山县法院创新宣讲模式,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到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为全校师生上法治课。该院副院长赵雁春还担任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年学校放假前都要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学生在假期的法律意识。
每逢“6·26”国际禁毒日、“12·5”宪法宣传日,该院积极组织法官到群众聚集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前来咨询的群众释法答疑,并发放宣传册。在宣传中,法官们重点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土地、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等法律知识,并结合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多渠道公开普法宣传
每个案子都是一本教科书,用网“晒”法律文书是普法的一个好路径。最高法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后,砚山县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从诉讼当事人走进诉讼服务大厅开始,到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均进行公开。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们进行了公开曝光,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黑名单,让失信者受到信用的惩罚,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014年1月,该院率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已生效且符合在互联网上公开的32份裁判文书进行了公布,成为全省首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的基层人民法院。截至目前,该院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923件。
2015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在“六五”普法期间,砚山县法院法官穿梭大街小巷、社区、机关学校、田间田头宣讲法律,向社会各界传播出一条条普法好声音。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好地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2016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普法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砚山县法院将继续创新普法模式,谱写普法的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