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诉讼绿色通道 快捷为残疾人维权
—— 砚山县法院诉调对接化解一起残疾人借款案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8 09:39:05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砚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与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经过两个小时的联合调解,化解一起代某某与王某某借款纠纷案件,由王某某偿还代某某借款4000元案件。

    家住砚山县干河乡某村的代某某,1996年因患病导致高度(一级)残疾,代某某身残志坚,在政府、亲友的鼓励和资助下,开始维修家用电器创业之路,代某某经过辛勤劳动,不但实现了自力更生,还积攒了资金。2013年10月3日,经亲戚介绍,砚山县稼依镇王某某向代某某借款4000元,借款期限届满,经代某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

    当天一早,代某某的侄儿用三轮摩托车将其拉到砚山县法院,值勤法警了解情况后,将其搀扶到值班室坐下,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根据代某某高度残疾和行动十分不便实际情况,法院决定此案由立案法官配合人民调解室调解,办案人员通知借款人王某某来到法院大门值班室后,法官和调解员首先倾听双方陈述借款时间、地点、借款数额经过,后王某某认可向代某某借款事实,要求还款期限推迟到年底,随后法官与调解员又征求代某某意见,其同意到年底一次性偿还借款4000元钱。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民间借款纠纷案件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化解。

   砚山县法院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人民调解室先行调解,法院指派法官参与调解,实行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解决纠纷工作机制,这不仅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减轻当事人诉累,诉调对接解决纠纷方式深受诉讼当事人欢迎。今年以来,砚山县法院采取诉调对接化解民商事案件共25件。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