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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平远法庭敲响2016“阳光司法”第一槌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8 09:03:56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主动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砚山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司法公开,落实“阳光司法”,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月23日上午9时,砚山法院平远法庭主审法官韩红超在平远镇蒲草村民委对原告陈某起诉其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敲响了平远法庭2016年“阳光司法”活动第一槌。蒲草村民委群众近200余人参与案件旁听。

    主审法官韩红超表示:针对农村地区群众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赡养纠纷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人民法庭希望通过这一案的审理,对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不知感恩的子女进行“揭丑”,以司法案件审理弘扬“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选择该案到当地进行巡回审判,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群众实际困难,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主动延伸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职能。

     经过法庭审理,法官团队耐心组织调解,原告陈某与其三个子女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主审法官当场以案释法,用鲜活的案例向群众讲解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旁听群众对主审法官贴近群众的朴实作风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大加赞誉。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法庭干警在庭审现场布置了简易法制宣传点,面对面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十余名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诉讼咨询的群众,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案件庭审效果和法律宣传效果显著。

     近年来,平远法庭坚持推行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院坝法庭、夜间法庭“五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模式,坚持阳光司法,主动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在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就地审理,当场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平远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来源:平远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