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人民法院迎着案件大幅上升的压力,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能,彰显司法担当,为确保全县和谐稳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司法保障服务取得新成效
2015年,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074件,比2014年上升33.12%,创历史新高,超出全省平均增幅6.35个百分点,结案1867件,结案率90.02%,涉案标的13502.88万元。
(一)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面对案件大幅上升、人少案多的突出矛盾,我们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新问题,依法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纠纷,一审服判息诉率96.39%,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2.02%,保持了审判质效稳健运行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服务。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推动平安砚山建设,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影响的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等犯罪案件172件,判处罪犯277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司法反腐力度,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23人;惩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76件,判处罪犯89人。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47件,标的7103.21万元,加强经济下行情况的司法应对,针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剧增的情况,运用司法手段稳妥处理,努力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推动司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化解民事纠纷,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侵权损害、相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793件,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民商案件调撤率59.95%,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7件,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上升212.5%,我们多措并举,完善行政纠纷综合协调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64.71%,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解决执行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3件,执结350件,执行标的3784.18万元。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室,为查找、控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奠定了信息化基础;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在淘宝网开辟司法拍卖平台,推行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人次,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高消费等方面给予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49次,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二)便民服务措施更扎实。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把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支点,明确功能设置、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立案、信访、调解三大区域,共同承载立案办理、信访接待、诉调对接、诉讼引导、法律咨询五大功能,形成了“三区分设、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群众走进诉讼服务中心,都可以享受法院提供的引导、立案、查询、调解、司法救助、材料收转、诉前保全、判后答疑、申诉受理、信访接待等10项“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窗口配置POS机,实现诉讼费在立案大厅刷卡支付,减轻了群众往返银行交费的诉累。开展网上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诉前庭前调解、电话调解等便民措施办案742件次。指导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室诉前调解案件111件,依当事人申请给予司法确认11件。坚持阳光司法和巡回办案,将巡回法庭延伸为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院坝法庭、夜间法庭 “五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模式,办理案件190件次,开展“双语”审判207件次。为2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94万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3件涉执行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1万元,帮助涉执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三)司法改革工作出成效。把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解决立案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机遇,从实体、程序、时效各个方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促进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平稳过渡,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共接受各类诉状1140件,当场登记立案1107件,当场立案率97.1%,当事人诉权得到充分保障。稳步推进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工作,在平远法庭确定“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2个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试点改革以来,2个审判团队受理民商事案件268件,审结243件,审结案件无一件上审判委员会,上诉案件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件上访和信访,试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下步改革积累了经验。扎实推进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通过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方式,减轻群众诉累,成功与最高法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1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教育培训、履职保障、惩戒退出等机制,提高陪审质量,扩大案件参审范围,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73件。
(四)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以“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平台,全面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办案环节,公开审执流程节点更加准确透明。积极适应全媒体环境,加强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适时发布法院重大审判信息,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采用手机短信推送服务、微博直播案件等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效果。上网公布开庭公告719件、执行案件信息351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689份,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审理案件14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庭审9600余人次,司法公开更加动态透明。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创新。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作为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工作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我们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的各项审议、评议活动。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活动,全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7人次到法院和派出法庭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把陪审员职能拓展到案件送达、调解、执行等办案环节,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办理、走访交流、案件回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六)自身建设有效加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纪律作风提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通过警示、教育、提醒,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干警心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修改、完善28项规章制度,细化管理内容、强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整治庸、懒、散、奢、拖等不良风气。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高,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学习、定期轮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24期64人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执纪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整顿院风院纪,建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对庭审活动、纪律作风、司法礼仪、节假日车辆管理等进行专项巡查38次,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了队伍风清气正,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管理机制已经形成。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能取得以上成绩,是县委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关心、帮助,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法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发展新常态和群众新期待,法院工作在体制机制、思想理念、司法能力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高,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三是案件上升幅度较大,人少案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提质增效面临巨大压力;四是司法公开范围和深度仍需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科学;五是司法公信力和法官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现实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积极应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顺应新形势,服务新常态,在“十三五”开局起步中再展新作为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新的挑战也面临新的机遇,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担当发展责任,狠抓执法办案,为“十三五”开局起步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服务。围绕总体思路,我们将重点抓实以下工作:
(一)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司法保障服务中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认真研判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顺应新要求,始终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群众安全、社会稳定,保障平安砚山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作用,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运用司法手段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助力依法治县顺利推进。借力执行信息化建设契机,创新推进执行工作,完善健全司法网络查控、失信惩戒、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消极协助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内外联动、纵横协同的执行工作新局面,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切实执行和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权威。
(二)回应群众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更加务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抓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惩治侵犯民生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强化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功能,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在诉讼服务中感受到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立足砚山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实际,探索和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建立诉讼服务站,打造诉讼服务的前沿阵地,推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顺应形势要求,在司法改革上大胆探索。认真总结平远法庭试点改革成功经验,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健全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完善院、庭长的权力清单,选好配强主审法官和审判团队,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完善证据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夯实案件审判的质量根基。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优势,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压力。紧贴司法改革导向,深入调研、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考核指标设置,建立科学、明晰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做好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和积案化解相结合,推进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四)紧跟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步伐,在信息化建设上更加有力。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以信息化思维、信息化手段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加速。建设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立体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数字法庭建设和庭审录播工作,全面落实远程视频接访。完成执行指挥系统的建设和对接,推动网络执行覆盖范围和查控系统的应用效果,完善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建立网上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和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抓实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五)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更加严实。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党章》、《准则》、《条例》,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狠抓纪律作风、廉洁司法不放松,狠抓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不放松,推动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律正气、彰显司法权威的新载体,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担当人民法院在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社会责任,顺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在“十三五”开局起步中开拓奋进,再展作为,为推动砚山经济社会发展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