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文山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董桂琼同志深入砚山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9 17:04:10 打印 字号: | |
  12月2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董桂琼带领办公室主任尹治国、联络办主任陈古红,深入砚山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砚山县委李红书记陪同调研。

  上午10时,董院长一行在李红书记、徐开敏院长陪同下,对县法院机关各部门进行视察,并与各部门干警亲切交谈。视察结束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同志就砚山县及县法院基本情况、全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试点改革经验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向董院长作了详细汇报。县法院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汇报会。听取汇报后,董院长对县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砚山县法院队伍精神风貌好、审判质效好、改革推进好、司法为民好的高度评价。并对县法院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坚决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法院工作,争取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为“十三五”期间砚山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全面、稳妥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五中全会、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总结好今年审判各项工作的经验,认真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确保2016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三是要积极推进法院重点工作,出成绩、争一流。准确把握改革的精神,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打造全省一流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准确把握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同时要加强应用培训,做到硬件设备一流、服务工作一流。四是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班子要带好头,起好表率作用。围绕好干部的标准,加强干警的整体素质提升。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教育,在省、州、县的部署下,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李红书记对董院长一行深入砚山法院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近年以来,县法院班子带领广大干警,积极克服力量不足、任务艰巨等方面的困难,积极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认真履好职、尽好责,不断地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县委对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县委政府将一如既往的关注好、保障好法院的工作。同时要求砚山县法院:一要围绕大局,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有力推进法治砚山建设。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五中全会、总书记视察云南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依法治州、依法治县实施意见,遵循规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二要从严管理,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警担当”专题教育,围绕好干部的标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三要深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四要健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建设;五要规划到位,高标准,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好、管好、用好、发挥好信息化设备的功能和作用。

  下午,董院长在砚山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陪同下,深入平远人民法庭视察调研。在听取了法庭工作情况汇报后,董院长一行与法庭干警就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董院长表示:砚山法院党组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法庭干警积极探索,敢于担当,从办案质效等各项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来看,试点改革工作成效明显,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总体是成功的。董院长同时指出,在试点改革中凸现出来的保障机制不配套、审判团队职责分工不明确、衔接配合不默契方面的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董院长要求,法院要多为法庭干警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积极参与到法庭试点工作机制建立和经验总结工作中来,法庭干警要最大限度地履行好工作职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善于总结,使改革试点工作出成绩,出成果,形成完善可行的“平远经验”,为全州、全省其他地区法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供指引和方向。

  调研中,董院长、李书记一行还深入砚山法院新审判法庭建设工地进行视察指导。

  调研结束后,砚山法院徐开敏院长表示,县法院将不辱使命,全面贯彻董院长和李书记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从砚山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既把我大势、着眼大事,又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为砚山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