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8月26日,砚山县法院组织全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在平远法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该规定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组织从事民商事审判法官学习新颁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目的是让法官对新规定正确理解,适用新规定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集中学习中,法官从该规定制定背景、原则及新规定学起,并与旧的司法解释作对比,逐条学习新《规定》三十三个条文,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互联网借贷平台责任、民间借贷复利约定的有限认可,利率将按照“24%、36%两线三区”的规定而不再浮动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等新规定进行重点学习。
参加学习每位法官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对新规定的理解,通过学习、交流、讨论对立案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达成了共识,为今后法官运用新规定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