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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民廉政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4-17 09:35:57 打印 字号: | |

陆伟民,男,48岁,执行局局长,分管本院执行工作。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本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办好自己手头上的执行案件,并对本院执行案件办理严格把关,协调执行办案,对执行工作开展统筹管理。

2.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对自我的约束,公私分明,绝不出现“吃、拿、卡、要”、“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情况,带头学习,强化教育。

3.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触犯红线,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要求自己。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在工作时间严要求,生活时间不放松,逐条对照,绝不违反规定,并积极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逐条落实。

5.本人分管执行工作,严格把关执行案件执行情况,协调案件办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促使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对待当事人透明办案,绝不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情况出现,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承诺人:陆伟民

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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