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祥:男,46岁,分管本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警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本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法,认真做好押解、安检、巡查、保卫工作,防止当事人闹事,维护好审判业务秩序,对法警大队工作开启统筹管理。
2.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对自我约束,公私分明,绝不出现吃、拿、卡、要,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情况,带头学习,强化教育。
3.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触犯红线,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自己。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在工作时间严要求,生活时间不放松,逐条对照,绝不违反规定,并组织法警队干警认真学习逐条落实。
5.本人分管法警大队工作,严格把关押解、安检、巡查、保卫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制度,防止当事人闹事。维护好审判业务秩序,绝不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情况的出现,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承诺人:王国祥
2015年3月24日